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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进展公告
发表时间: 2023-11-29 14:44:51 来源:应用案例
原标题: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90.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9,309.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2821号)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于2021年3月30日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于2021年3月30日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二)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10,775,249.89元,本次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3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属于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4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与股权出让方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于绍兴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拟向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黄山华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黄山华兰”)68%股权,双方就股权转让达成初步意向协议(转让金额及转让股份比例以最终签署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康隆达关于拟收购资产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自双方签订框架协议以来,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黄山华兰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已完成所需的尽职调查工作。根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相关进度安排,交易双方现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比例、收购价款等相关条款)暂未达成一致意见,尚需进一步沟通、磋商和谈判。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30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与浙江双阳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风机”)签订《建设用地转让协议》,同意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永庆村西蒲的使用面积为59,90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双阳风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639,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20年3月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康隆达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双阳风机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2020年12月1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康隆达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双阳风机主动撤回起诉的申请得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准许。
2021年1月8日,公司同双阳风机、浙江双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智能”)共同签订了《建设用地转(受)让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为确保土地使用权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同双阳风机、双阳智能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对土地使用权过户作出适当延长交割期限等事项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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