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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发展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发表时间: 2023-08-17 18:22:09 来源:行业新闻
根据中电联发布电力行业数据,2022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持续提升,风电及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保持迅速增加,行业发展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9.6%,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2022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亿千瓦,其中新增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6亿千瓦,新投产的总发电装机规模以及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均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分类型看,并网风电3.65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35亿千瓦、海上风电3,04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9亿千瓦。2022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8.7%,占总发电量比重的36.2%,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全口径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6.3%和30.8%。
报告期内,国家对新能源行业持续出台多项政策,全力支持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多地政府也分别出台了“十四五”期间绿色能源装机规划,推动能源供给体系低碳化、清洁化发展。国家加大力度实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全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逐步的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落实新增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的通知,依照方案计划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为补充,考虑采煤沉陷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到2030年,规划建设风光基地总装机约4.55亿千瓦,其中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基地规划装机2.84亿千瓦,采煤沉陷区规划装机0.37亿千瓦,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规划装机1.34亿千瓦。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快速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
2022年3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七大流域开展“水风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一体化基地”的研究工作,依托主要流域水电开发,充分的利用水电灵活调节能力和水能资源,兼顾具有调节能力的火电,在合理范围内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以风电和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一体化综合开发基地,实现一体化资源配置、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和消纳,提高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开发经济性和通道利用率,提升水风光开发规模、竞争力和发展质量,加快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进程。优化水风光资源配置、通道能力及相关要素,实现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集约高效一体化开发。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规划》还提出,要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方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制定并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全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地推进水风光互补基地建设。继续实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加强实施情况监管。
2022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函》,文件明确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2022年5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支持城市发展的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全力支持气候韧性城市建设和气候投融资试点。
2022年5月30日,中央下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充分的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等多个角度对新能源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的短中长期发展目标。在当前海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较大的时间节点上,发展新能源既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经之路,也是拉动投资的有效手段,未来政策支持力度有望持续加大。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规划》,围绕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从总量、发电、消纳、非电利用四个方面设置了“十四五”期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8%左右。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全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总量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太阳能热利用、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本次规划系统性地阐明了各类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发展模式,提出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地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
2022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逐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据市场放开电源真实的情况,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加快推进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的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等,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
2022年6月10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要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全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在严格监管、确保绝对安全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逐步的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022年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2022年7月13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根据《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我国将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并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2022年9月20日,工信部举行“新时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提出工信部将加强行业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光伏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更多力量。
2022年10月16日,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热情参加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全球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还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实现由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已成为必然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风能和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基本的产品为电力。
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行、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模式最重要的包含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其中,各区域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
①采购模式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其中,公开对外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开工报审、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验收、启动试运行验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有关的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并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或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上述转化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成立运营部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地运行。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各区域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据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依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同时,公司在全额完成保障性基础电量的前提下,热情参加市场化交易。在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区域,公司电能销售模式为部分电能由电网公司采购,按项目批复电价结算;其余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实现消纳,按交易电价结算。未来,参与市场化交易销售电量将成为公司电能销售的主要方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的电力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企业使命,以“厚植基础、示范引领、特色发展”为总体思路,快速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工作,实现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由房地产向绿色能源产业的转型。公司从始至终坚持规模和效益并重,充分的发挥独特竞争优势,积极发展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深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积极开展储能业务,实施差异化竞争,基本形成了“海陆齐发”的业务布局。公司持续研究拓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价值链向高端迈进,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打造资产优良、业绩优秀的综合型绿色能源服务产业群,守护电网安全,助推三网融合,做为国担当、为国添彩的一流绿色能源创造者。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0亿元,总利润8.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6.33亿元,基本每股盈利0.34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75.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4.11亿元,资产负债率52.90%。
高质量推动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工作。分别于2022年1月14日和3月15日完成全部资产交割及交易对价支付,标志着资产重组及公司主业转型工作全面完成。及时开展组织机构、管理人员整合,坚持专业化、实效性原则,顺利完成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调整。增设管理部门,整合专业技术人员,实现重组前后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积极变更营业范围,将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由房地产开发销售变更为绿色能源投资建设运营,同时申请“投资类”准入许可,完成公司全称变更。全面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及时解除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关联方签署的委托管理合同,助推控制股权的人1.31亿限售股顺利解禁,实现公司股份的全流通。开展再融资工作,拟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用于青海区域部分项目开发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融资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2)锚定“十四五”发展目标,快速推进项目投资建设
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公司实际,参考行业现状,围绕陆上新能源基地和五大海上风电基地,积极谋划中长期发展的策略,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公司未来重点发展布局和发展趋势,提出到“十四五”末,公司建设运营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坚持市场化、收并购并重,多渠道开展资源拓展。成功获取新疆阜康100万千瓦多能互补大基地项目,全年共计锁定资源1203万千瓦,其中取得建设指标150万千瓦。积极开展收并购研究论证,部分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投运,截至2022年末,公司建设运营装机规模687.65万千瓦,其中自主运营429.65万千瓦,在建258万千瓦。
强化生产运维管理,积极开展风电机组性能核查评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控生产运维费用,有效提升场站精益化运维和发电水平。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81.71亿千瓦时,同比提升8.23%;单位千瓦运维管理费用26.8元,同比降低0.8元。大力开展创收增收工作,密切跟进电价补贴申报进展,强化与电网公司沟通交流,全面收回补贴款16.94亿元。热情参加绿证交易和碳资产开发,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建立健全全口径成本管控体系,有效提升成本管理上的水准,银行平均贷款利率降至3.33%,部分新增贷款利率降至2.60%。强化绩效刚性考核,指导经营层制定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将月度绩效薪金与重组盈利承诺完成情况紧密挂钩,实现盈利承诺8.14亿元,完成率105.97%。
持续建立完整公司内控体系。对照证监会、交易所最新要求,及时开展《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等基础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累计优化基础管理制度25项。修订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治理主体职责界面,逐步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三会运作,累计组织召开董事会11次(专门委员会17次)、监事会5次、股东大会7次,保障了公司重大决策的依法合规做出。强化子公司管控,指导部分控股子公司开展董事会建设工作,配合相关治理机构规范有效运作。强化参股企业管理,向7家参股企业委派董事、监事,参与参股企业法人治理,避免发生“投而不管”现象。创新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保障。积极借鉴行业先进经验做法,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效提升有关人员的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持续规范信息公开披露,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高质量开展信息公开披露工作。进一步畅通重大事项的传递与报送。坚持以监管规则为指导、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公开披露。高质量完成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及季报的编制与披露,主动发布公司发电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全年累计发布了重要的公告185份。妥善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强化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立足热线电话、互动易交流平台等常规沟通方式,通过组织召开2021年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系列线)投资者交流会、天津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方式逐步加强和投入资金的人沟通交流,增进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间的了解。全年累计接受投资者调研交流19场,接待机构投资的人、行业分析师150余位,答复投资者提问310余项。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再次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优秀实践案例”。积极践行股东回报义务。规范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编制与实施,按照“10派1”累计现金分红1.86亿元,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投资收益。保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编制《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提升公司的价值投资吸引力。
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大力推进液化空气储能示范项目落位,明确自主风机载荷计算评估软件、自同步新能源友好并网技术、锂离子电容器储能技术产业化、大型光伏电站智能高效运营体系、大型风电场66kV集电系统标准化、中深层地热能清洁供暖试点六大科学技术创新课题,产业自同步新能源友好并网技术、60MW液化空气储能系统分别作为2022年度甘肃省、青海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第一推荐项目上报国家能源局,10MW级锂离子电容器应用示范作为《“十四五”能源领域科学技术创新规划》揭榜项目通过新疆自治区上报国家能源局。内蒙古杭锦旗风电项目成功组建国内最大离网型风储微电网,并创造国内首个借助微电网技术完成风机动态调试工程记录。
2022年,公司全年共计锁定资源1203万千瓦,其中取得建设指标150万千瓦。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81.7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8.23%;累计完成上网电量78.8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7.86%。其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量为38.82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49.26%,较上年同期增长26.29%。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平均利用小时为2,278小时,同比下降153小时。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为1,451小时,同比增长50小时。详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上网电量78.8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7.86%。其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量为38.82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的49.26%,外购电量为0.5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4.19%。
公司运营电站涵盖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多种业态,多年来一直注重远距离输送电技术的研发,并成功研发出新型的深远海输送电柔性直流的应用技术,有丰富的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经验。公司江苏如东H14#海上风电场项目作为国内首个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慧型海上风电场,从前期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到后期运维,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均实现了数字化和智能化,并创造了国内海上风电行业首个“超视距”微波通讯系统、国内首个基于北斗定位的人员跟踪和落水辅助救援系统等多个国内第一。报告期内,荣获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证书。
公司广泛布局国内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江苏等12个资源富集省份,开发建设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形成海陆齐发的绿色能源业务布局。
公司投资建设的“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国家示范工程”项目,采用“新能源+”模式,以光伏、光热、风电为主要开发电源,以光热储能系统、蓄电池储能电站为调节电源,多种电力组合,有效解决风电和光伏不稳定、不可调的缺陷,解决用电高峰期和低谷期电力输出的不平衡问题,建成了国际领先的“风、光、热、蓄、调、荷”于一体的多能互补、智能调度的纯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创新基地。该项目是国家首批多能互补项目,曾作为全国新能源行业代表项目,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
公司完成主业转型后,可有效利用长期资金市场开展股权、债权类等多种方式融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已与多家银行建立了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项目公司在贷款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较高的授信额度,具有畅通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偿债能力。
公司注重内部管理,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一直在优化内控流程管理。对项目投资运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流程规范。公司在人力、信息、财务等方面严格规范,确保了有效的公司管控,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
公司扎实开展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强化前期开发、生产运行、安全管理等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技能人才建设,持续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公司独特的竞争优点是与股东方的产业协同效应。间接控制股权的人中国绿发以绿色发展为主题,产业布局涵盖绿色能源、低碳城市、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等板块。公司的新能源产业可以与股东方的低碳城市、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实现协同发展,形成独特的资源配套优势。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0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降低82.49%;盈利8.18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258.78%;总利润8.18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269.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300.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45.61%;基本每股盈利0.34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3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5.41亿元,较上年同期(调整后)降低66.98%。
(2)对比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本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每股盈利等经营业绩大幅度的提高,总资产有所下滑,问题大多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单位数量、资产规模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依照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原则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调整前)数据为置出资产(房地产)的财务数据,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为己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新能源)的财务数据。
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根本原因一是数据口径不一致。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有关要求,上年同期置入资产净利润为非经常性损益,调整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仅为公司本部及置出资产的净利润,本期财务数据仅为公司本部及置入资产的净利润。二是上年置出资产经评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1,179.25万元,导致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负数。三是公司开展提质增效工作,慢慢地加强盈利能力。持续强化精益管理,确保发电设备无故障、零缺陷、高效稳定运行,增强发电能力,加大电力经营销售力度,提升电量并网消纳水平;做好成本费用管理,从项目前期、建设、运营等环节进行全口径、全过程的管控,积极开展降本增效。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展望2023年,公司外部发展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从宏观上看,在乌俄冲突、通胀高企、美联储加息、能源价格暴涨、供应链紊乱等多重因素交织叠加影响下,全球经济面临滞胀威胁、衰退风险,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加。我们国家的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
从产业上看,世界能源结构转型,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总体方向未变;我国“双碳”发展的策略未变,新能源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已成为新能源资源分配的重要导向。“五大六小”、设备厂家、地方能源国企、民企等纷纷发力布局新能源,行业整体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竞争白热化趋势。从企业自身看,在国家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战略背景下,公司急需集中资源优势,顺应行业发展大潮,紧紧抓住风电、光伏历史性发展机遇,系统谋划,多措并举,持续加大资源拓展力度,提升发展速度,尽快形成规模优势。同时,公司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严峻挑战,尤其是随着慢慢的变多传统能源企业和非能源企业跨界进军新能源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将更激烈。而受历史、自身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在新能源项目获取方面与头部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规模效应尚未形成。
“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积极践行“双碳”战略,依托全球能源互联网和“一带一路”战略,坚持“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企业使命,以“厚植基础、示范引领、特色发展”为总体思路,研究拓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价值链向高端迈进,打造资产优良、业绩优秀的综合型绿色能源服务产业群,守护电网安全,助推三网融合,做为国担当、为国添彩的一流绿色能源创造者。力争“十四五”末建设运营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
2023年,公司将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引,统筹考虑市场及企业实际,以持续提升公司质量为核心,以完善内部治理机构、提升信披质量为抓手,严格落实各层级任期制、契约化考核目标及重组盈利承诺,全面助推绿色能源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建设世界一流绿色能源企业。力争年末装机规模1,000万千瓦,新增建设指标1,000万千瓦。
积极践行“双碳”战略,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引,逐步优化公司产业战略布局,切实做大发展规模。多渠道拓展优质资源,依照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规划、电网发展规划,坚持陆海齐发、风光并举、多能互补,坚持自主投资开发与收并购相结合,多措并举推动大项目大基地布局落位,坚定不移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充分的发挥与股东方的低碳城市、幸福产业间的协同联动优势,多措并举参与战略区域大基地项目拓展,聚焦东部及东南沿海,积极争取海上风电项目。在消纳能力、电价指标有保障的条件下,积极争取优质平价、竞价项目。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投产。以提升公司装机规模为第一个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强化内部协同作战,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狠抓项目全过程管控,提升工程管理上的水准,实现早开工、早投产、早收益。
加强战略定力,强化年度综合计划执行刚性,全力确保在建风光项目尽早并网发电。强化保电增收创收,严格执行年度发电任务,深研各发电场站设备状况、送出消纳等影响,科学制定检修维护计划,提升场站设备利用效率和健康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弃电损失。规范开展电价补贴申报,逐步降低未收回补贴金额比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大力开展电力经营销售,准确研判电力市场之间的竞争态势和政策动向,一直在优化电力交易策略,持续深入推动绿电、绿证及碳资产交易等绿电营销工作,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强化税收筹划管理和全过程成本管控,实现减税降费、降本增效。强化增量资产管理,提升投资项目未来效益。
全力做好股权再融资收官工作。密切跟踪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公司股权再融资申请的审核进展,及时妥善做好资料更新及反馈问题答复。全面梳理公司投资价值,积极主动做好各种各样的形式路演及宣传推介活动,寻求意向投资者。根据证监会批复要求,选择有利窗口完成股份发行,实现募集资金足额到位,推动公司股权结构逐步优化。统筹谋划后续融资工作。以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充分用好长期资金市场和货币市场,不断拓展开发新型融资工具,建立健全多层次、低成本的融资体系,综合考虑融资成本、资金需求紧迫性等因素,择机选择股权类或债务类融资工具。同时,充分的发挥股东方与各大商业银行“总对总”战略合作优势,争取逐步扩大银行授信规模,实现公司长期贷款与短期贷款有机结合。
规范完成公司行业属性及证券简称变更。持续夯实治理基础,重视国资、证券监管动向,及时完善公司制度流程体系,动态优化重大决策事项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间的权责边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积极对标一流企业和行业标杆,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结构符合常理、科学规范的先进企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建设,充分的发挥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保障董事会更好地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保持规范运作的敏感性。协调相关股东及时开展董事提名工作,规范开展董事会和经营层换届选举,确保企业内部治理机构的平稳运作。
以监管规则为依据,规范做好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提升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广大投资者诉求为导向,强化自愿性信息公开披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以价值认同为出发点妥善维护投资者关系。强化投资者预期管理,通过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交流会等形式保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妥善解答投资者关心关注问题,提升广大投资的人对公司发展规划的价值认同。保持利润分配的持续性和稳定能力,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编制与实施工作,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与归属感。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监管规则培训及敏感期提醒,确保不发生信息泄露及违规股票交易行为。
以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为依托,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以科学技术创新助力产业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以青海液化空气储能试点项目落位为基础,探索先进储能等前沿方向。积极开展中深层地热能清洁供暖研究,提高风电项目售电收益和供电、供暖系统的稳定性,探索绿色发展新途径。推进重点项目产业化落位。快速推进自同步新能源友好并网技术探讨研究和应用,率先实现锂离子电容器在新能源电站规模化应用。强化科学技术课题成果转化。推进自主风机载荷计算评估软件研发和应用,逐步形成公司在自主风机选型和风电项目定制化设计方面的技术能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及话语权。着力开展大型光伏电站智能清扫系统研发,全方面提升公司在光伏电站建设运营方面的核心竞争实力。积极推广66kV集电系统在海上风电和大型陆上风电项目应用,逐步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营成本,引领大风机时代集电系统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由于新能源资源获取、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补贴回收、上网电价保护及电价税收等方面均受政策影响较大。有关政策的变更可能致使公司面临所处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更激烈、项目收益率有所下滑及因补贴回收滞后而导致的偿债及信用风险。公司将重视国家政策变化,及时全方面了解有关政策信息,积极推动向上游研发端、制造端和下游应用端和消纳端延伸,实现多产业共赢。逐步加强系统方案的优化设计,大力实施科学技术创新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寻求更多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
在“双碳”战略背景下,市场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优质新能源资源获取难度将不断加大,平准化度电成本控制能力不够,技术进步不符合预期会造成项目收益没有到达预期,公司将面临项目投资决策风险。
公司将持续提升项目运营管理上的水准,强化可研执行刚性,严格把控项目成本,开拓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热情参加电网需求侧响应,推动发展“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持续提高,跨省区交易比例大幅度增长。尤其是随着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新能源电力市场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公司可能面临电价下行、收益下滑、经营压力增大的风险。
公司将着力加强电力经营销售管理,加大有关政策研究力度,试点参与绿电交易,提高电价收入。
电力行业需求受到国民经济中别的行业用电量的影响较大。电力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显而易见,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企业自身上网电量是决定发电企业盈利的主要的因素。一是由于受到海外市场萎缩的影响,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速呈逐步回落的态势。未来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带来不确定性。二是受新能源装机持续增加、部分地区电网结构限制、送出能力不够的影响,限电形势仍存在比较大压力。
公司将不断深化政策研究,紧跟国家发展的策略,研判政策影响,优化交易策略,积极拓展消纳渠道,与政府主管部门、电网调度沟通,争取有利政策和发电空间。
由于风电、光伏行业的特殊性,发电量依赖当地的天气特征情况,特别是风、光等自然资源条件,这些条件会随季节和风电场的地理位置出现很大差异,同时也受限于总体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影响。
为应对地区不同导致的天气特征情况差异,公司已在全国范围内分散布局,降低投资风险,但仍面临一定天气特征情况变化风险,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平衡受不同天气特征情况影响区域的项目开发比例。
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电力检修等过程中,可能面临由违章指引、违规操作及设备自身健康水平引起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
新能源行业作为国家政策全力支持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对于具备风力/光伏发电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人才依赖度较高,各新能源公司对国内具有相关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优秀人才竞争逐渐激烈,尤其是对于具备长期工作经验的技术型管理人才需求量较大。公司未来可能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本着以“人才强企”的总体方针,积极搭建产业人才库,选拔挖掘专业造诣深厚的专家型人才。公司未来将围绕前沿技术攻关,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一批能够引领行业创新、制定行业标准的领军式人才;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新型储能项目、深远海柔性直流输电项目、多种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发,培养一批具有实地调研能力、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掌握绿色能源开发建设技术的卓越工匠型人才;围绕绿电交易和碳资产开发,系统开展专项培训,提升生产管理人员电力经营销售意识和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市场化思维的专业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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